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8-01-24 17:00浏览数:1171次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5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天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秋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国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年1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兴证资管鑫众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入公司股票6,838,767股,占公司当时总发行股本的1.59%,成交金额合计53,947,155.18元,成交均价为7.8884元/股。后因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16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增至988,093,296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3,677,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关于我们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3年5月
海西板块的铝加工龙头企业
是福建省唯一获得“福建省铝型材星火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称号的企业
是我国铝型材国家标准的主编单位之一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南洪路24号
电话:0086-595-86286999 86299500 13599116366
传真:0086-595-86289898 电挂(CABIE):8892
邮编:362300
网址:http://www.minfa.com
E-MAIL:minfa@minfa.com